中国网财经5月28日讯(记者 钟文鑫)信用中国(江苏)网站近日公示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因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于5月17日被徐州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立即改正并处110000元罚款。
图源:信用中国(江苏)网站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前款规定的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