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8日讯 今日,证监会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证监会发布《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行为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6月1日实施。
李维友介绍,《指引》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不当入股情形。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静止期内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情形,属于不当入股;
二是强化中介机构核查责任。中介机构开展股东信息核查过程中,应全面核查是否存在《指引》规范的离职人员入股情形,判断是否属于不当入股,属于不当入股的应当予以清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或者挂牌申请时,应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有关核查情况,作出专项说明,提交申请以后,发现不当入股情形的或者出现重大媒体质疑的,中介机构应及时核查并报告;
三是强化审核监督,建立独立复核制度。对涉及离职人员入股的发行上市或者挂牌审核过程进行复核,发现违法违纪,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