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要求经营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建立健康保险事业部,并完善了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的要求。
该《办法》将2013年印发的《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2016年印发的大病保险五项制度进行了整合,形成了一个监管制度,构建起一个覆盖大病保险承办全流程、全环节的监管体系,即事前的经营条件管理,事中的投标管理、服务规范、财务管理、清算管理、风险调节管理,事后的市场退出管理。修改后的制度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根据政策要求和行业实际情况对近几年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规范。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引导行业依法合规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人才队伍、信息系统建设等资源投入,推动大病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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