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1日讯(记者 钟文鑫)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市说新语”消息,6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公布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典型案例,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处以顶格罚款3650万元。
图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
其中,广州市卓越里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教育”)因存在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于2021年5月被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以顶格罚款250万元。
图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卓越教育在其网站宣称某老师有“多年一线教学经验”、某老师“所带学生初三获得高中化学省级一等1名……所带学生中考化学名列前茅”、某老师“曾获省级师范大赛奖项”,经核实相关宣传均为虚假内容。卓越教育通过多个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紧跟卓越牛师,全科同步提升30分!”“最多可省1800元&↑高考50分”的文字图片等宣传内容的文章,部分文章宣称“高考英语听说冲分短训课,20天提升5—8分!”“考前必刷,轻松提升10—15分!”经核实,相关宣传内容均无事实依据,也无法提供资料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卓越教育在其2个微信公众号发布多篇涉学生个人照片及学生学习心得的推文,经核实均系该公司在未经学员授权或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学员名义杜撰,用作宣传教育培训效果,属虚假内容。上述虚假宣传教学成果及提分保证、杜撰学生心得等行为,属于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外,卓越教育在其官网选课中心页面销售“机器人搭建2”“数学培训班1”“数学培训班3”课程时,分别标示“¥1499 ¥2000”“¥1 ¥2600”“¥1 ¥5250”等标示价格信息,在其“热门活动专区”内“3元27讲!新学前大班暑假语数英”等课程的页面均以“全市最低价”字样表述其商品售价。经查,所标示的划线价格在其实际销售活动中从未有过交易记录,亦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所谓的“全市最低价”。以上行为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据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天眼查显示,卓越教育注册资本4744.2411万人民币,大股东为徐文辉(持股比例6.32%),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唐俊京。卓越教育网站介绍称,卓越教育集团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致力于中小学校外辅导培训的教育机构,主要提供包括小班辅导、个性化辅导、素质教育、全日制备考项目在内的课外培训相关课程。2018年12月27日,卓越教育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03978.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