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1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市说新语”消息,6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公布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典型案例,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处以顶格罚款3650万元。
图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
其中,广州市威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学教育”)因存在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于2021年5月被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以顶格罚款250万元。
图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威学教育在多个微信公众号、印制的宣传书册、经营场所设置的大型展架等发布的商业宣传中,发布含有大量虚假宣传教师师资、提分保证的内容,如“《托福网络/实体保分精英计划》A/B/C/D/E五类套餐保提20—60分”“GRE精英计划能带你保提15—20分”“GRE王牌保分课程,提分率100%……”“100%海归老师,5年以上教学经验”等。经核实,相关宣传内容无法提供资料证明真实性,当事人承认关于“100%海归老师,5年以上教学经验”的信息不属实。上述行为属于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外,威学教育对外标称的课程销售价格,大多采取列出“原价”并与所谓“优惠价格”进行对比的方式。如“KET在线系统班 原价3880限时特价2880元”“托福暑假封闭班 原价41800现在直降15000”等,经查,相关的课程并未按其所宣称的“原价”实际交易过。以上行为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据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天眼查显示,威学教育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176.47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等,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大股东为王鑫(持股比例58.65%)。威学教育网站介绍称,公司是一家为考生、留学中介和国际院校提供出国留学语言考试培训服务的国际教育集团,目前课程涵盖托福、雅思、 GRE、SAT、SSAT、ACT、AP、国际学校入学考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