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资金违规入楼市广深再出招
广州要求小贷公司对违约客户采取要求提前还款、列入黑名单等处罚
为防止经营性信贷资金进入楼市,广深两地将监管范围扩大到小贷公司、融资担保等“类金融机构”。
近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开展“过桥贷”“赎楼贷”业务的通知》(简称《通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也对9家主要从事赎楼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进行集体监管约谈,全面排查经营用途贷款担保业务,重点自查涉及房地产“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相关业务。
造成银行住房贷款额度虚增
今年2月,广东银保监局严查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3月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辖内(不含深圳)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为2.77亿元、920户,其中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为1.47亿元、305户。
广东银保监局还发现,在违规行为中,有相当部分的贷款出现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包装”助推的身影,涉嫌违规的操作方式包括通过中介机构过桥垫资套取经营贷置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经过转手多次后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购房首付款等。
操作流程为:个别小贷公司基于银行出具的经营贷同贷书等文件向其客户发放贷款,供其客户资金周转、提前使用未来经营贷资金,但其客户将上述资金用于偿还住房按揭贷款,再利用经营贷资金偿还小贷公司贷款,实现用经营贷替换住房按揭贷款的真实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