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4日讯(记者 燕山 曾蔷)上饶银行近日发布其新行长胡军太上任后的第一份年报。从年报可以看出,2020年上饶银行在营业收入增长9.08%的情况下净利润下滑7.55%,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投资收益依然明显高于利息净收入、中间收入连续第三年为负。
与此同时,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于2021年6月4日显示,上饶银行第九大股东江西立天唐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2020年7月8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5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合计约7.75亿元。另据银保监会官网披露,在2019年12月27日至2021年4月25日不足两年间,该行下属3家分支机构被银保监会系统开出罚单,合计被罚115万元,另有8名相关责任员工受到相应处罚,内控风险逐步暴露。
增收不增利
上饶银行2020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上饶银行于2014年2月上任的行长朱晓健辞职,该行党委副书记胡军太转任行长,其任职资格于2020年7月被江西银保监局核准。根据该行2019年年报,2019年10月30日,中共上饶市委任命胡军太担任该行党委副书记职务,其原为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派驻该行董事。
就上饶银行2020年整体业绩来看,胡军太上任第一年的成绩单可谓难言理想,该行2020年在营业收入增长9.08%的情况下净利润下滑7.55%,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中间收入连续第三年为负。
具体来看,截至2020年末,上饶银行资产总额为1605.52亿元,同比增长29.45%,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为799.64亿元,同比增长33.52%;负债总额为1489.92亿元,同比增长31.96%,其中吸收存款为1224.43亿元,同比增长36.78%。
在总资产、总负债均实现较快增长的背景下,上饶银行2020年却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2020年,该行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38.67亿元、8.20亿元,增速分别为9.08%、-7.55%。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1.94万亿元,同比下降2.7%。可以看出,该行净利润增速低于银行业整体水平。
根据利润表,上饶银行2020年出现增收不增利主要由于营业支出同比增长15.45%至29.37亿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12.83%至17.41亿元。
上饶银行在回复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中表示,2020年受新冠疫情及江西洪涝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影响,该行持续向实体经济减费让利。同时考虑到疫情的不确定性及风险的滞后性,该行全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41亿元,拨备覆盖率较2019年新增了107个百分点,一定程度影响了该行2020年的当期利润,但对该行的持续稳健经营是十分必要的。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上饶银行的营收结构中,投资收益常年高于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连续三年为负。
根据中国货币网披露有限上饶银行历年年报,该行收资收益在2014年至2020年的七年间均高于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自2017年开始下滑,并于2018年由正转负。数据显示,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该行投资收益、利息净收入依次为9.14亿元、8.17亿元;12.73亿元、6.49亿元;16.27亿元、7.12亿元;20.18亿元、7.08亿元;19.28亿元、14.01亿元;18.78亿元、17.86亿元;21.68亿元、18.22亿元。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该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依次为0.48亿元、0.24亿元、-1.12亿元、-1.38亿元、-1.33亿元。
上饶银行对此表示,2014至2020年,该行的投资收益虽较利息净收入高,但从投资收益和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来看,投资收益的比重明显下降,利息净收入的比重明显上升,营收结构持续显著优化。这一变化正是该行落实监管要求,回归本源的体现。而该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018至2020年连续三年体现为亏损的原因为,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将该行对外开展的业务合作中收入列示在“利息收入”项下,但根据业务量支付合作方的手续费等费用根据一贯性原则列示在“手续费支出”中,故因科目列示问题导致了手续费净收入出现了负数,本身不存在亏损。
内控风险暴露
除了经营业绩不理想外,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上饶银行第九大股东江西立天唐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期间4次成为被执行人;在2019年12月27日至2021年4月25日不足两年间,该行下属3家分支机构被银保监会系统开出罚单,合计被罚115万元,另有8名相关责任员工受到相应处罚,内控风险逐步暴露。
上饶银行2020年年报显示,江西立天唐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该行第九大股东,截至2020年末持有该行股份约7636.8万股,持股比例2.39%,存在股权质押情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于2021年6月4日显示,江西立天唐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2020年7月8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5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合计约7.75亿元。
上饶银行对此表示,该股东成为被执行人,主要是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营不善,投资失败导致,公司作为相关贷款的担保人被法院强制执行。据了解,该股东在该行的股权已被司法拍卖,待拍卖交割完成后将正式退出我行股东序列,不会对该行经营活动造成任何影响。
内控方面,根据银保监会官网2020年以来披露,在2019年12月27日至2021年4月25日不足两年间,上饶银行下属鹰潭分行、抚州分行、铅山支行被银保监会系统开出3张罚单,合计被罚115万元,另有贵行8名相关责任员工受到相应处罚。
就罚单具体来看,2019年12月27日,上饶银行鹰潭分行因贷后管理严重不尽职和向监管部门出具虚假资料被罚款40万元,同时2名相关责任员工受到相应处罚;2020年6月15日,上饶银行抚州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40万元,同时4名相关责任员工受到相应处罚;2021年4月25日,上饶银行铅山支行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员工侵占本行资金被罚款35万元,同时2名相关责任员工受到相应处罚。
上饶银行在采访回复中表示,银保监部门给该行开出的这三张罚单,事实清楚,有理有据,处罚得当,该行完全接受。对于监管部门处罚的问题,反映出该行在部分业务和风险管控上存在一些不足,也进一步督促、警醒我行要更加审慎合规经营。同时,该行已第一时间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专项自查自纠活动,深挖问题根源,加快补齐短板,稳步提升我行的风险管控水平。
公开资料显示,上饶银行是江西省上饶市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7年6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原上饶市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成城市商业银行;2009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更名为上饶银行,全称“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