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进入倒计时,对碳金融产品的探索也不断推进,助力发挥碳市场在价格发现、资产配置、风险管理、引导资金融通等方面功能。
自2011年起,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7地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经验。以碳基金、碳信托等为代表的碳金融产品逐渐丰富,不断满足市场参与主体的多样化需求。例如,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早在2015年就启动了碳基金项目,对全国范围内的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进行投资;同年,国内首个碳信托产品在上海碳市场交易CCER。
世界自然基金会顾问、绿色金融及低碳经济资深顾问徐楠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碳金融良性发展的前提,是碳市场具备了较好的价格发现机制,以及充沛的流动性。从全球碳交易运行实践来看,这有赖于碳市场规则设定的一些关键要素,也和整个经济体的脱碳转型机制关系密切。就前者而言,全国性碳市场需要在实际运行中快速摸索配额设定的有效经验,以合理的节奏纳入更多行业、有序扩大市场容量,这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保持积极谨慎的心态,稳妥务实地推进。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碳交易产品之一的CCER,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截至2020年底,登记备案的CCER方法学共有200个,适用领域主要集中在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水电等)、废物处置(垃圾焚烧、垃圾填埋)、生物质发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