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11日讯(记者李春晖)为贯彻落实新修订出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利用半年时间,组织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集中开展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该条例首次明确了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的禁止性行为,补齐了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制度短板,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于近日印发了《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并于10日上午,召开了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暨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介绍,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安排了5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全面梳理问题清单,着力提高专项执法行动的针对性。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内容,有效增强专项执法行动的精准度。三是,严查重大涉粮案件,注重提升专项执法行动的威慑力。四是,依规严肃处罚追责,充分体现专项执法行动的权威性。五是,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注重发挥专项执法行动的警示效果。
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时间为2021年6月至12月底,总体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部署启动阶段,时间为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至6月上旬。这个阶段的重点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宣贯、解读;各地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具体实施阶段,时间为6月中旬至11月底。这个阶段的重点是,各地结合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2021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适时选择部分重点地区进行督导。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上旬前各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完成本辖区专项执法行动的总结验收,形成总结报告。
第四阶段为成果展示阶段,12月下旬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专项执法行动情况汇总,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一批粮食流通领域典型案件,展示行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