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者立法,距离我们普通百姓生活最近的‘法’,就是标准……”在6月8日,由《中国消费者》杂志社、中国标准化协会安全健康消费工作委员会主办、中科美大集团联办的“消费维权标准化专家座谈会暨益生菌环境净化等产品标准说明会”在福建莆田召开,中国消费者协会党委书记梁艾福到会讲话,并对标准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性提出要求。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原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刘敏、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黄玲,莆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冬阳,中国保健协会常务副理事长黄建生、中国标准化协会会员与项目管理部主任马贺喜、《中国消费者》杂志社社长吕金波、中标协安全健康消费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纪晓彤及十余省市消协组织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参与团体标准制订的研讨交流。
图1 6月8日,消费维权标准化专家座谈会暨益生菌环境净化等产品标准说明会在福建莆田召开
中国消费者协会党委书记梁艾福在讲话中指出,从消费端发力,为涉及新产品、新技术制订团体标准开展的标准说明、评审工作,是消协组织体系与标准化、企业在标准化进程中协同作战、成果共享的新尝试。以消费者为中心,解决标准滞后问题,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基本要求。
图2 中国消费者协会党委书记梁艾福到会对标准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工作提出要求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玲指出,福建是12315的发源地,大家相聚于此召开此次会议,对福建省的消费维权标准化建设有重要的推动意义,对地方后续的消费维权标准化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图3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玲
“质量需要标准支撑,而质量监督包括计量、标准、认证等。在团体标准制定的过程中,积极采纳各级消协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原副司长刘敏说。
图4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原副司长刘敏
莆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冬阳强调,莆田市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此次会议,不仅能推进益生菌环境净化产品团体标准制定,更能推动莆田市消费维权工作创新和发展,“希望与会专家为莆田的消费维权工作建议献策。”
中国标准化协会会员与项目管理部主任马贺喜表示,中标协安全健康消费工作委员会作为中标协与消费者组织联合搭建的社会组织平台,旨在消费领域发现并及时解决标准缺失、缺位、滞后以及供给不足等问题,从消费端借助于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责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参与到消费相关的标准化活动中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图5 中国标准化协会会员与项目管理部主任马贺喜对标协、消协合作帮助企业开展团体标准建立工作给予肯定和支持
针对市场上益生菌外用产品缺少规范、良莠不齐的现状,中标协安全健康消费工作委员会联合京、津、冀、沪、渝、闽、湘、鄂等地消协组织联合科里思特(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洛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德诺生物科技(沈阳)有限公司,共同开展《益生菌(芽孢杆菌类)空气净化、环境清洁产品通用技术要求》、《宠物用益生菌(芽孢杆菌类)抑菌、清洁、除臭产品通用技术要求》两项团体标准的立项制订。与会代表对两项标准的制定进行了充分的研讨交流,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
图6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原副司长刘敏(右二)、中国保健协会常务副理事长黄建生(右三)、中国标准化协会会员与项目管理部主任马贺喜(右一)等专家到企业实地调研
在团体标准的说明、讨论环节,牵头企业专家介绍了两项团体标准所涉及领域的市场现状,并就企业技术优势、产品特性及相关指标设立等做出说明。
在两项团体标准说明及研讨环节,与会各消协组织代表纷纷发表意见、建议并达成共识:消协组织参与团体标准立项制订,是履行法定职责;针对市场新业态、新产品积极参与标准规制,有助于产品和服务品质提升,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消协组织参与团体标准制订,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真正制订出安全有保障、能帮助消费者解决消费痛点的产品和服务标准,避免制定“挂在墙上的标准”,让团体标准有效落地,助力企业技术创新,助力消费品质升级。
图7 中标协安全健康消费委员会负责人纪晓彤
中标协安全健康消费委员会负责人纪晓彤表示,委员会将根据各位专家建议,结合益生菌领域行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与行业正规企业一道,制订能促进技术创新、服务消费者的团体标准,“我们也愿意与行业头部企业建立和完善更科学、更严谨的产品和服务标准,来适应和满足新市场、新业态和新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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