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的国债发行通知,2021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于6月10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最大发行额度为300亿元。
2021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日期为6月10日至6月19日。和以往一样,此次发行的国债有3年期和5年期两个期限,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投资者购买的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其中,第三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8%,全国最大发行总额为180亿元;第四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3.97%,全国最大发行总额为120亿元,全国总最大发行额度为300亿元。本期国债起点金额为100元。
投资者如需提前兑取两期国债,可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从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54%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27%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29%计息;第二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71%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3.85%计息。
国债可以由他人代办认购,代办时,代办人需携带投资者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认购储蓄国债(电子式)还需携带投资者个人国债账户和资金清算账户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