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理财市场新规不断。距《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出炉不到半个月时间,6月11日,银保监会、央行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据悉,这是2019年12月底监管发布征求意见稿后,时隔一年半“靴子”落地。《通知》收窄了可投资范围,明确现金管理类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等金融工具,要求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20%,并强化了投资者分散程度。
A 超7万亿市场迎来监管
此次《通知》,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集中度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旨在确保银行理财现金管理类产品与货币市场基金等同类产品监管标准保持一致。银保监会、央行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制定《通知》是落实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理财子公司办法》等制度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利于规范现金管理类产品业务运作,防止不规范产品无序增长和风险累积,稳定市场预期,推动业务规范可持续发展。
所谓现金管理类产品,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银行或理财公司理财产品。与货币市场基金相似,现金管理类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允许投资者每日认购赎回,容易因大规模集中赎回引发流动性风险,风险外溢性强。
相关数据显示,自2018年资管新规发布以来,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增长较快,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理财市场2021年一季度报告,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为7.34万亿元,占理财市场产品规模比为29.34%,较2019年末的4.16万亿元增长近80%,而2018年10月现金管理类理财规模几乎为零。
相比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通知》在一些细节方面进行了调整。
在投资集中度上,对每款拟使用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调整同一商业银行的同业存款和同业存单与信用等级AAA的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由征求意见稿的“合计不超过10%”调整为“合计不超过20%”。在过渡期设置方面,本次《通知》给金融机构预留了相对充裕的时间,整改需要在2022年底前完成,整体整改过渡压力对银行理财来说不会太大。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给出的过渡期时限是2020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