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17日电 (记者 于立霄)为了进一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16日,北京金融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这四家单位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
北京金融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了《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该协议包含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机制、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其他事项等六个方面内容,双方的合作将有效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证券期货纠纷委派、委托调解工作,保障相关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与案件审判工作有效衔接。
与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签署的《中小企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合作协议》着眼于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畅通广大中小企业争议处理渠道,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司法需求,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签署《金融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合作协议》则专注于充分发挥北京金融法院在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在国际金融民商事纠纷领域的专业调解优势。
各调解组织一致认为,各方合作的进一步开展将有力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助推“两区”建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长徐彬强调,此次签约意义重大,对于提高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质量,提升调解的专业化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将有效推动金融纠纷化解,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杨艳对北京金融法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她强调,北京高院高度重视多元化解纷机制建设,未来北京金融法院应进一步强化诉调对接,创新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助力首都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艳红表示,下一步,北京金融法院将结合金融纠纷特点,创新工作方法及机制,打造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金融多元化解新格局,持续加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不断创新举措,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有益经验,贡献北京金融法院智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