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建华)6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对第四届中国质量奖受理名单进行公示。根据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安排,按照《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形式审查,有关地方和行业的619家组织、134名个人,国防工业领域的36家组织、17名个人,武器研发制造维修设计领域的41家组织、17名个人,进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受理名单。
具体来看,此次公示的第四届中国质量奖受理名单中,共有696家组织入围,其中来自制造业的组织288家、服务业的组织74家、工程建设行业的组织30家、医疗机构62家、教育机构45家、一线班组113个(制造业一线班组59个、服务业一线班组34个、工程建设行业一线班组20个)、其他非盈利组织7个;个人方面共有168人入围。
据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果对第四届中国质量奖受理名单有有关意见和建议,都可以在2021年6月23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意见要用真实姓名、单位。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住所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