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注册制新股发行承销制度,促进买卖双方博弈更加均衡,推动市场化发行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会拟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个别条款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faxingbu@csr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5日。中国证监会2021年8月6日
证监会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部分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