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孙肃博 8月11日,福建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一则开庭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其诉至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闽0102民初8444号,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上午9:00。
据悉,福建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潘伟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等。
该公司为上海福晟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福晟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福盛集团有限公司由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00%,由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00%;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由广州福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由福建五洋物资有限公司持股35%;广州福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由潘伟明持股90.00%,由陈伟红持股10%。
截至目前,福建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司法案件47起,有被执行人记录1条,被执行总金额450.00万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2条;有终本案件记录2条,未履行总金额86.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