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13日讯(记者 李宾 王嘉浩)8月12日晚间,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211.SZ)发布公告称,其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0.27%。
公告显示,上海鸿孜所持有的87,660,000股公司股份均被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期限为36个月,首次冻结系其与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之间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所致。
经与上海鸿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的上述数据外,其未收到与本次披露的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尚在与各相关方核实当中,目前尚不明确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
对此,宏达新材表示,上海鸿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但鉴于上海鸿孜所持股份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较高,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上海鸿孜丧失公司控股股东地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除此之外,此前宏达新材实控人杨鑫还因个人名下与隋田力系列公司工商信息相同,而陷入专网通信的“百亿暴雷案”。但其随后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表示,其与隋田力系业务合作关系,隋田力控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星地通、江苏星地通与杨鑫控制的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系杨鑫控制的公司的供应商。
资料显示,宏达新材的主营业务为信息安全、有机硅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