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一部手机走天下”的时代,数字生活带给人们诸多便利,从衣食住行到吃喝玩乐,在满足人们生活、工作和娱乐等各方面需求的同时,也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暴露了一些安全隐患。
加大力度保护个人信息已成当务之急。在8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的记者会上,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发言人臧铁伟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六方面主要修改。其中包括,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特别是对应用程序(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作出有针对性规范;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对此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等。
个人信息保护法呼之欲出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届时,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将在会上审议。
“个人信息保护法呼之欲出,这将是未来管理个人信息的准绳。”中南财经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不仅互联网企业,很多传统企业也存在信息的“跑冒滴漏”。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之后,将会改变很多行业的格局,未来信息保护绝对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是需要所有企业在经营当中遵守的规则。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很多企业开始利用掌握的个人信息开展产品和服务营销,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开展一对一营销或精准营销,但也面临着通过差别化定价获取更大的利润回报,从而扭曲市场行为。
“数据安全使用乱象需要有效规范数据的获取、存储、流动和使用,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立法对个人信息遭受泄露或被滥用的处罚有法可依,对个人信息的自动化决策做出规范,包括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网络空间合法权益,对于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其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刘向东说。
事实上,近年来工信部一直推进App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例如,持续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的整治行动。组织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天津、四川、安徽、内蒙古八个省(市、自治区)的通信管理局,开展了六批次集中抽检,检查了76万款App,通报748款违规App,下架了245款拒不整改的App,对违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震慑。
个人信息保护亟待完善
App过度索信、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泄露等侵害用户权益等现象为何屡禁不止?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树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些信息采集主体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淡薄,未能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而当前市场上已经形成非法收集、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产业链,导致众多公民的信息长期遭受侵害,轻则是对公民隐私的骚扰,重则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上的制度缺失,当这个问题被重视后,国家近些年不遗余力地通过立法来完善个人信息的保护。
在刘向东看来,由于缺乏严格明晰的法律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等制度,有些企业就利用手中掌握的个人信息从事不合理的交易。建议监管层既要在立法层面要筑牢篱笆,避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同时还要加强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效率,切实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对企业来说,要合理合法使用用户个人信息资源,保护用户隐私信息,按照国家规定的规则推进数据流动和交易。此外,用户自身要增强信息保护意识,学会使用法律武器对侵犯个人隐私或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形成人人加强自我保护的社会氛围。
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认为,解决数据乱象,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能只靠监管层面,需要所有相关方行动起来。监管和法律所规定的是道德的最低底线,除了监管和法律,我们也需要信用教育等方式来缓和科技发展所带来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