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地方专项债加速“补血”中小银行 财政部称建立到期及时退出机制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包兴安
8月23日,陕西省发行46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数据统计显示,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8月23日,包括陕西省在内的11个省份发行了16只中小银行专项债,规模1109亿元。另外,江西省将于8月24日发7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财政部在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限额中安排了2000亿元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与这一计划额度相比,目前通过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任务已完成过半。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去年以来,多地发行地方专项债,拓宽了本地非上市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渠道,缓解了银行资本金压力,增强了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的能力。同时,通过将补充资本和优化公司治理结合,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控机制,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地方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有利于充盈中小银行资金规模,提供中小银行信誉,维护金融稳定;同时,稳定地方金融秩序,达到稳定经济的目的,避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此外,以中小银行资金链条安全为基础,带动实体经济稳定,增强地方经济活跃度,达到保护实体企业、保护就业、保护储户利益的目标。
根据财政部日前公布的《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006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财政部会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对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有关工作作出四方面安排。一是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二是以支持补充资本金促改革、换机制,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条件;三是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地方也要充分挖掘其他资源潜力给予支持;四是加强监管和全过程监督,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吴琦表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补充资本金的前提是合理,主要有两层意思:首先是资金专用,即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的能力。同时,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也是对这些银行的前置要求。其次是专项债补充资本金应规范合理,是作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的一种有益补充,而非主要渠道。一方面,专项债券是有期限的,为避免出现道德风险,要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充分挖掘其他资源潜力,综合施策,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属于权宜之计,而非长久之策。地方政府专项债属于政府借款,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属于投资性支出,地方政府因此对中小银行未来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既影响中小银行市场主体地位,也会增加政府负担。”张依群表示,对中小银行的援助应该实行退出机制,强调政府政策的短期性和特殊性、中小银行经营的自主性和责任性,避免形成中小银行对地方政府新的依赖。
对于这一问题,财政部在《答复》中明确表示,通过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是阶段性、一次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