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31日讯 昨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1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67号)。其中,广州市瑞品化妆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隔离霜、防晒乳等产品标签标识不合格。
通报显示,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州市瑞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澳赞清透隔离防晒乳SPF30被检出产品标签标识与批件一致,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标签标识不合格。
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URG Inc.生产的,杭州优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华责任单位:明可丽亚化妆品(厦门)有限公司)经销的香蒲丽保湿焕采防晒霜被检出产品标签标识与批件一致,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苯基苯并咪唑磺酸、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水杨酸乙基己酯、奥克立林、胡莫柳酯,标签标识不合格。
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标示委托方为成都贝斯尔商贸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广州市圣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蓓娜尔斯水嫩修颜隔离霜(嫩绿色)被检出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标签标识不合格。
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识进口商为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原产地为澳希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的格兰玛弗兰时尚克莱尔隔离霜(紫色)被检出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标签标识不合格。
国家药监局表示,上述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企业依法立案调查,严肃查处,并督促其依法召回涉及的产品;要求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有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涉及的产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