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10日对外公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称,自2021年9月15日起,在“四地四家机构”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阶段,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
银保监会表示,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是银行业保险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养老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试点工作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理念,满足民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据了解,银保监会结合国家养老或金融领域改革试点区域,选择“四地四家机构”进行试点,即工银理财在武汉和成都、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光大理财在青岛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