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监管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通报10起个人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典型案例。此次通报案例中,涉案个人通过地下钱庄、POS机刷卡等方式完成资金非法汇兑,运作手法隐蔽、多样。
其中,两起案例罚款金额逾百万元。一起案例为,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5笔折合172.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蔡某被处以罚款167.1万元。
另一起案例为,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折合165.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刘某被处以罚款115.2万元。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依法严厉查处跨境赌博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外汇局还协同相关部门将涉案主体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
“坚决遏制跨境赌博乱象事关我国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外汇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人民银行推进跨境赌博资金渠道治理,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将涉赌“资金链”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下一步,外汇局将持续配合公安机关侦破跨境赌博案件,坚决遏制跨境赌博违法违规行为,合力形成有效震慑。同时,严查重罚强化打击,依法依规处理涉赌资金非法汇兑案件,从严惩治跨境参赌人员。此外,外汇局将完善资金渠道管控,持续对银行、支付机构等开展监督检查,坚决封堵跨境赌博资金非法转移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