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价不到10元以400多元的高价销售,涨幅达40倍
哄抬汽车芯片价格?当心高额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3家汽车芯片经销企业共处250万元罚款
将进价不到10元的芯片,以400多元的高价销售,涨幅达40倍。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上海锲特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诚胜实业有限公司、深圳誉畅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汽车芯片经销企业哄抬汽车芯片价格行为共处250万元罚款。
汽车芯片是汽车制造业重要元件,一辆普通汽车需要芯片200多颗,新能源汽车则至少需要500颗。
今年上半年,受全球半导体行业整体开工不足、日本地震等事件叠加影响,汽车芯片供给严重不足。我国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大,对芯片需求明显增加。
在此背景下,国内有个别不法商贩、游资集团恶意抢购芯片,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造成部分汽车芯片价格持续上涨,严重影响了我国汽车行业有序生产和健康发展。
今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派出调查组,根据价格监测和线索摸排情况,依法对部分汽车芯片经销企业涉嫌哄抬价格行为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今年以来,汽车芯片生产商、授权代理商等销售芯片价格上涨幅度为10%~15%,个别芯片上涨50%。有个别经销企业趁机恶意抢购短缺芯片,大幅加价销售,哄抬价格,牟取高额利润。在掌握具体线索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两个专项调查组,分别赴上海、深圳对汽车芯片经销企业开展调查。
经查,上海锲特、上海诚胜、深圳誉畅3家经销企业大幅加价销售部分汽车芯片,如进价不到10元的芯片,以400多元的高价销售,涨幅达40倍。而在供需平衡交易条件下,汽车芯片贸易商的加价率一般为7%~10%。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销企业这种大幅加价行为,不仅不能增加产品供应,缓解供需矛盾,反而制造紧张情绪,致使零配件制造商、车企等各环节恐慌性备货,进一步加剧供需失衡,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规定,上述企业行为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价格违法行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3家经销企业哄抬汽车芯片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共处罚款250万元。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密切关注芯片领域价格秩序,强化价格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