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5日电 (黄盛)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表示,将于9月24日正式启动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以下简称“南向通”)。
“南向通”是指境内投资者经由内地与香港相关基础服务机构在债券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香港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境内投资者可通过“南向通”开展债券投资,标的债券为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交易对手暂定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做市商。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南向通”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与“北向通”一样,“南向通”也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名义持有人制度安排。内地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清算银行通过在香港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的方式,为内地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为“南向通”提供债券登记、存管、托管、交易、结算、清算等基础性服务的机构包括两地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和托管清算银行。其中,金融基础设施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首批境内托管清算银行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
据了解,作为首批“南向通”托管清算银行,中信银行将在“南向通”正式启动后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香港债券托管结算和跨境资金清结算等服务。
中信银行副行长谢志斌表示,作为“南向通”内地托管清算行和首批投资机构,中信银行将全力以赴助推两地市场高质量互联互通,也将充分发挥信银理财、信银国际、信银投资等子公司优势,为财富管理客户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跨境产品。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适时开通“南向通”,一是有利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拓展国内投资者在国际金融市场配置资产的空间;二是有利于巩固香港联接内地与世界市场的桥头堡与枢纽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另据了解,目前,内地金融机构可以自主“走出去”配置全球债券。“南向通”没有突破内地与香港现行政策框架,主要是通过加强两地债券市场基础服务机构合作,为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配置债券提供便捷通道。“南向通”的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