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两个月后,9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简称《双控方案》)。《双控方案》提出,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专家认为,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能够引导用能要素合理流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进节能降碳,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及能耗双控目标的有力抓手。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用能权市场建设是加快我国能源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用市场手段一揽子解决高能耗、高排放问题的前置条件,也是我国致力于打造用能权市场与碳交易市场双向调节机制的必要环节,对于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意识和利用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浙江、福建、河南、四川等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但用能权的交易量和交易规模还不大。河北、山东、江西、湖北、江苏等省也在探索开展用能权相关交易。
湖北省发改委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湖北省运用市场机制,开展用能权交易,累计成交190多万吨标准煤,成交金额超1亿元。
“用能权交易试点进展比较缓慢,原因是用能体系太过复杂,细节太多,在‘用能’与‘限能’间的动态平衡很难把握。”北京亿特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用能权交易是对源头控制,碳排放则属于末端市场交易,对两头管控都是为了降低能源消耗,对能源消费进行升级转型。把“用能权”与“发展权”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是要重点解决的难题。
宋向清表示,打通用能权市场和碳排放市场的连接通道,需要建立“签约互通、合约共用、履约共监”的联合履约机制,以便更好地引导企业履行合约义务,提高能源利用效能,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机制应该立足于市场风险管控,着眼于能源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效率的提高。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进行能源结构的优化,通过合理设置国家和地方能耗双控指标,确定年度和中长期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让总量控制与结构优化始终处于可掌控的合理区间之内,推进用能权市场和碳交易市场有序衔接和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