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牵头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财政部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各部门任务分工,通报了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研究部署。
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表示,要发挥好协调小组在重大案件协调、重要规则制定、重大问题会商、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强化执法合力,进一步推动形成“零容忍”的强大震慑。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此前中办、国办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方位加强和改进证券监管执法工作的行动纲领。协调小组的建立,是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具体举措,是促进健全良好资本市场发展生态的迫切需要,将对进一步推动《意见》各项任务部署的落实落地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强调四方面工作,完善打击违法活动机制
此次协调小组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就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强化执法合力等工作,进行了四个方面的部署安排。
一要强化工作协同,落实各方责任,进一步畅通部际协作、央地联动的工作机制,支持和鼓励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各种灵活高效的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契合国情、共建共治的资本市场治理模式。
二要强化大要案惩治,继续聚焦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政与刑事执法司法合作,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追责体系,进一步推动形成“零容忍”的强大震慑。
三要强化法治基础,在加大资本市场法制供给、畅通民事赔偿渠道、健全市场约束机制、加强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法律责任制度体系。
四要强化预期引导,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处的警示作用,加快完善资本市场新闻舆论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安排,督促各类市场主体牢固树立自觉崇法守信的理念,创造资本市场发展良好外部环境。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在接受人民网财经采访时认为,当下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活动,从重从快查办的一批重点类型、重要领域案件,问题层次深、涉面广,涉及人员多,对投资人伤害大,公司治理能力差,需要多部门联动。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人民网财经采访时表示,我国资本市场经过30多年的发展,既取得了巨大成就,也存在一定不足,使得资本市场的活力并未完全释放。目前推动的科创板和注册制改革,是在入口端“引入活水”优化资本市场结构;而在资本市场的“出口”端,过去由于退市制度并不完善,部分“僵尸”型企业和违规违法企业影响着资本市场效能发挥。因此,在推行金融供给侧改革、提高直接融资占比、优化金融结构的过程中,要严厉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完善资本市场退市制度,畅通退出渠道,保证资本市场的良性、动态发展。
注重引导规范,完善打击违法活动法治基础
多位业内人士向人民网财经表示,在协调小组成立前,我国在近年来已经不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主基调,综合运用各类手段提高证券市场违法违规的行为成本。
不仅新修订的《证券法》大幅强化了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中办、国办公布的《意见》也明确,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同时,一系列涉及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典型案件被从严查处。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多部门联动的协调小组,是严打资本市场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进一步延续和强化。特别是协调小组的第一次会议,明确严厉打击和引导规范并重,明确表示要强化法治基础,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法律责任制度体系,还要强化预期引导,督促各类市场主体牢固树立自觉崇法守信的理念,意在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外部生态。
在曾刚看来,严厉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活动,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意在通过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更强的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力度,完善资本市场的制度体系,让资本市场的交易活动趋于合理,为资本市场更好的发展创造条件。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有星曾对人民网财经表示,资本市场的核心是有序发展,投资者“盈亏自负”的基础是要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生态环境。这需要监管部门一手规范引导,一手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构建我国资本市场的执法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