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18日讯(记者钟文鑫)据东莞住建局网站消息,近日,东莞住建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邦集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3月30日,我站执法人员对卓越悦山湖花园1、2、4-12号住宅楼,3、14-15号商业、住宅楼,13号商业、办公楼,16号商业楼,17-18号门楼,19号垃圾房,20号地下室(含基础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项目1号、2号、9号住宅楼悬挑脚手架悬挑高度大于20米,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而施工单位未对上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我站对施工单位签发了《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良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东建改(02)字[2021]第0312269号),责令施工单位全面停工整改。我站执法人员根据现场问题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并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来源:东莞住建局
东莞住建表示,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决定对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第(一)项指的是,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行为。
天眼查显示,深圳中邦集团法定代表人为罗炎雄,注册资本36000万人民币。
官网显示,深圳中邦集团始创于1953年,为原中央财委下属中央部属国有企业,2003年5月完成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股权变更,并最后更名为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民企)。拥有二十三家下属公司、二十一家分支机构、一个研发院、一个企业技术中心、一个信息化与工业化中心;拥有员工总数近两万人。
中国网财经梳理发现,今年6月,深圳中邦集团被处以罚款7791元,处罚单位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3月,被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来源: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