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24日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各地方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开展全面修订,总体上力争清单事项在前版基础上进一步缩减。
资料图:集装箱码头,一片繁忙作业的场景。 中新社记者 陈文 摄
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惠企纾困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称,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是民营企业的普遍呼声,在这方面国家发改委将有哪些举措?
蒋毅指出,市场准入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关注的问题,市场准入制度是市场体系建设中最基础的制度之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按照“一年一修订”的原则,已经发布三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事项由151项缩减至123项,“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确立,一批妨碍市场主体公平准入的隐性壁垒得到清理破除,清单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准备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各地方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开展全面修订,总体上力争清单事项在前版基础上进一步缩减,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大家踊跃提出意见。后续将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
二是着力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今年4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公布了《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在医疗、教育、文化、金融等领域推出22条特别措施,首个放宽准入试点正式落地。下一步,将结合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快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准入特别措施出台,积极推进浦东、横琴等特别措施研究制定工作,支持湖北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三是建立违背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和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机制。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福建、云南两省围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市场准入审批服务效能、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破除等方面,对市场准入效能开展综合评估,形成良好示范效应。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的效能评估的指标体系,逐步扩大评估范围,实施违背负面清单案例归集与通报,畅通市场主体对各类市场准入问题的反馈渠道,营造更加公平畅通的市场准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