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栏目
新干县的闫女士在县城买二手房,严女士说这是她第一次买房,因此特地找了中介,没想到的是,当付了钱之后,房产无法过户,钱还退不回来了。
严女士告诉记者,这套120平米的二手房,是他在今年4月份通过中介买的,约定价格116 万元。当初中介告诉她,这房子只有49万7的抵押贷款。
“跟我们说能拿出50万来最好了,省的房东去外面借钱,他就说你拿50万出来,房东就拿去银行解押,马上就可以过户了”,严女士告诉记者。
4月4号,严女士和房东邓某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5万5的定金给中介。4月9号转账44万5给房主邓某,此后,严女士多次催促严某和邓某进行房产过户,但直到7月份也没个动静,严女士感觉事有蹊跷,于是去县行政服务中心查询。
一查发现,这房屋的邮政储蓄银行和债主王某有两次抵押,抵押款接近120万元。
“调查发现他外债很多,外债方面现在外面已经有10个人起诉他了,全都是因为一些合同纠纷,还有一些私人外债之类,总共有将近两三百万元”,严女士还发现,在今年4月13号到5月19号,一个多月时间里,这房子先后被四家法院查封,如此一来,过户基本上是没指望了。
严女士认为卖方这是欺诈,对方却不这么认为。“邮政银行我知道是抵押的,但是我当时是问私人借的60万元,她当时让我办这个事情,我也没办过,她就让我开张委托,我以为她没有办,后来她办好了”,卖房者邓某说。
对于这样的解释,严女士并不认同。因为不动产权证上明明有两个产权日期的抵押盖章,从卖房日期来看,邓某是踩着法院查封房产的时间点,这个问题邓某并没有回应,只表示, “我们也不能骗人家,看看能不能把这钱退还给她,毕竟都是新干本地人,人家也有这么多小孩,我们也是清楚的”。
严女士说,邓某每次话都说得挺好,多次承诺退钱,但就是不兑现,她对此感到很无奈。
“他对我们家造成的伤害非常大的,最近几个月,几乎天天法院、律师事务所到处跑,小孩子本来预计今年9月1号在这边上学,结果书也读不了,影响非常的大,一家人非常焦虑,烦”,严女士告诉记者。
本来是开心的买房,结果却掉进了深坑,房子过不了户了,还有可能被法院拍卖,钱又退不回来。
严女士说自己是第一次买房不懂,但是中介作为专业的房产机构,中介怎么就没能把好这个关呢?
9月2号上午,记者陪同严女士来到新干县我爱我家房产中介,此事店面上已经换成了同创置业的招牌,工作人员刘女士表示,当初这个邓某只发了一张不动产证的照片给她。
“他是发了产证给我,但是我追查他另一面信息的时候,他一直没发给我,这个房子介绍人是他弟媳妇,她在法院上班,我也比较信任这种工作人员嘛,她在法院上班,各个方面都是很清楚的,对这种东西很了解的”,新干县我爱我家房地产中介经纪部刘女士说。
正当刘女士介绍情况时,坐在旁边的店长何某不停的阻止,记者追问中介人员没有查清房屋状态,何某却说查过了。
“不动产那边查出来的资料就是欠49万5的资料,就是欠49万5的抵押在上面,抵押给银行的”,何某说。
实际情况是这房子有两笔抵押贷款,一笔是49万7,一笔是70万。
不动产登记上有两个抵押章清清楚楚,只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就能了解到。
“事实他们根本就没有查这个房子的一切信息,如果查了的话,一目了然,这房子根本是卖不了的,全部都查得到,我去县政府查了,打印不出来,但是电脑上看的一清二楚”,严女士说。
严女士的丈夫也表示,“中介有责任,但是他们现在一味推卸”。律师认为,这笔烂尾的交易卖方和中介机构都有责任。
“明知道自己的房子已经设立了抵押,而且抵押的金额甚至可能超过房产的价值,也就是说,他这个房子是不能出售的,无法过户的,不能交易的,然后他又把房子挂到中介,让中介帮助出售,这种行为单纯从民事上来说,也许构成了欺诈;如果从刑事方面来说,甚至构成了诈骗”,律师认为,中介公司作为专业房产机构,根据行规和合同约定,应当尽到查验的职责。
“如果说中介和卖方恶意串通,那么也可能涉嫌共犯。如果只是说,中介没有尽到这个调查义务,只是疏忽的方面,那就不构成刑事方面的责任”,朱律师说。
目前,严女士打算走司法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