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出台《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创新突破举措》,将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整合到一起,形成强有力组合拳,强力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打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流程。要求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按照“无预算不采购、先备案后采购”原则开启采购活动;按照“需求合理、完整明确”原则编制采购文件;按照“程序合法、服务周到”原则组织采购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努力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政府采购活动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并扩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范围。同时着力缓解供应商资金困难。提前支付预付款,按时支付合同款;助力企业融资,纾解资金困难。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确定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及比例;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加分政策;明确允许供应商可分包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蒋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