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4日讯(记者 李宾 王嘉浩)据信用中国(北京)消息,日前,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涉嫌构成未经许可挖掘公路,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处罚3万元。
公示信息显示,2021年09月27日10时20分,在壁富路K4+810-K4+900左侧处,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建设工程将原有公路挖除后改为花岗岩铺装,挖掘公路长度90米,宽度5米,挖掘公路面积450平方米,造成公路严重损害,涉嫌构成未经许可挖掘公路。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规定。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对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除挖掘原有公路后改铺花岗岩之外,中国网财经记者还发现,去年末,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因涉嫌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绿地使用性质和用途,被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处罚71.97万元。
据了解,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前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格拉斯小镇小区旅地区域、一期、二期、三期、四期等区域将绿化代征地圈占并用于销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经测量,被圈占并用于销售的绿化代征地共42处,占地面积2399平方米。该行为严重影响了本市公共绿地管理秩序。
资料显示,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鲁能集团房地产单元业务的北京区域公司,专业从事房地产的开发、经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