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立案庭移送的一个执行案件,案由为名誉权纠纷。
被执行人王某某、胡某甲、胡某乙与申请执行人胡某某系堂姐妹,2019年兄妹四人因一些琐碎的事情相互猜忌,后来发展到相互打电话辱骂对方,给双方当事人的生活和工作到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此申请人经常失眠、头痛甚至还患上高血压。
申请人无奈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要求被执行人停止对申请人的名誉权侵害,登报向申请人赔礼道歉,并交纳诉讼费。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没有履行,申请人要求强制执行。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承办法官认为,事情既然到了自己的所管范围之内就要对得起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与正义,不能忘记自己工作的初心。法官联系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帮助缓和其关系,但起初双方态度都很坚决,认为亲戚之间既然走到执行判决这一步,就说明矛盾无法调节,也无所谓失去和谐关系。但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一次又一次找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案件得以解决,双方当事人都互做让步,申请人放弃登报道歉的要求,被执行人缴纳诉讼费及执行费,作出书面及口头道歉,并承诺停止对申请人的名誉侵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说都是亲戚事情过去就不提了。 (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