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并将其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正确把握城市更新内涵特征,明确实施路径,是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城市更新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建筑物和设施的升级改造,更是对城市建成区物质空间形态、经济社会结构以及人居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项综合性行为。城市更新不是大规模“拆旧建新”,而是在融合城市文化与城市发展、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采取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历史保护等多种方式,提升城市空间的功能、效率和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今年8月,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这为我国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指明了方向。
我国对城市更新的系统探索始于2009年广东省实施的“三旧”改造,同年,深圳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成为全国首个系统探索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城市。之后,相继有24个城市出台了城市更新总体实施办法或专项实施方案。这些城市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较快,较早面临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和土地资源约束,陆续进入以存量用地供应为主的发展阶段。上述城市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与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与突破,其中,深圳市于2020年12月30日颁布的全国首部城市更新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为我国城市更新的体制机制建设提供了经验借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将是“十四五”时期全国层面城市更新的重点领域,并将为城市更新的统筹推进搭建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框架。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总体指引下,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今年9月出台《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旨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不同城市将有阶段性侧重。一些大城市将推进老城区、重点产业发展片区和交通枢纽片区等重点区域的更新改造,通过城市更新提升城市整体能级。与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相适应的老旧厂房更新和保护再利用,将成为老工业城市和城市老工业区更新的重点领域。
总体而言,各地应结合城镇化发展阶段、人口产业集聚特点和财力情况,因地制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协调好拆除重建、综合整治、保护保育之间的关系,以及提升城市经济活力、改善人居环境与增进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城市更新为抓手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