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25日讯 近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新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银保监罚决字〔2021〕84号-87号)显示,乌鲁木齐农商行北京路支行因贷后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罚30万元;乌鲁木齐农商行百园路支行因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管理,贷款资金滞留借款人账户被罚30万元。
同时,张冬华因担任乌鲁木齐农商行北京路支行行长期间,对该支行贷后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六万元;李新忠因担任乌鲁木齐农商行百园路支行行长期间,对该支行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管理,贷款资金滞留借款人账户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