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深交所向巴安水务发出半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海水淡化业务经营模式等情况,补充说明相关业务收入大幅下降而毛利率同比明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等内容。
问询函显示,深交所针对巴安水务2021年半年度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56%,其中海水淡化业务收入为 0.97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54.95%,毛利率为38.76%,较上年同期增加15.5个百分点。因此,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海水淡化业务经营模式、行业发展、市场竞争、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说明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而毛利率同比明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另一方面,巴安水务部分海水淡化、污水处理项目所在地在海外,但未披露相关具体信息。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海外业务主要项目基本情况、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类型、销售模式、收入构成、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并与上年同期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分析。
巴安水务半年报还显示,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75亿元,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使用受限资金1.3亿元;短期借款2.34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48亿元,长期借款为9.07亿元。公司除“17巴安债”逾期外,还存在多笔短期借款逾期的情形。问询函要求巴安水务补充说明现有可支配的货币资金能否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若不能,是否影响合同资产等在途项目的继续推进,并充分提示风险。同时,补充列示公司有息债务逾期的情况,说明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此外,截至报告期末,巴安水务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余额为1.79亿元,其中1年以上账龄的金额占比达79.04%。问询函要求补充列示1年以上账龄预付款项的交易对方名称、金额、交易背景,说明占比较高的原因,相关合同是否存在未按期执行等情形,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主体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