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4日讯(记者 高多多)10月28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风险紧急提示,显示,近日接群众举报,称在我市辖区内一个体户无证照经营食品。经查,该个体户与其加盟的华盟鲲鹏(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盟鲲鹏)在产品的推销过程中,假借公益福利之名,采取“通过发展会员,要求被发展会员认购商品,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的方式牟取利益,涉嫌传销,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截图来自: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华盟鲲鹏于开通“华盟鲲鹏健康产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mmfsc),并在微信公众号搭建“华盟健康产业服务平台”福利产品申领平台,其具体经营模式为:
(一)层级关系。通过扫描推荐人的二维码进行注册即可成为普通会员,会员按照缴费申领产品的先后顺序组成层级,并以申领产品的多少和发展下线的人数将会员分为不同等级。普通会员在微信公众号“华盟健康产业服务平台”申领2000元80盒产品,升级成为服务专员(志愿者);普通会员申领20000元800盒产品,升级成为服务机构(服务中心);下线中有3个服务机构升级成为管理员。
(二)计酬方式。服务专员推荐下线申领产品,可获得下线申领产品30%的返利;服务机构的下级为服务专员的,专员申领产品获得5元,服务机构获得2.5元,下级为普通会员申领产品的,服务机构获得7元;管理员每成立一个服务机构一次性获得6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保护财产安全,自觉抵制非法传销活动,谨防上当受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传销活动,传销资金不受法律保护。
天眼查搜索显示,华盟鲲鹏成立于2009年4月28日,注册资本为600万元,周臣担任法人,李若雪担任监事,金鹏(天津)传媒有限公司持股100%。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6月11日,据(2020)湘0921执保113号显示,华盟鲲鹏被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过财产保全。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20年9月2日,南县人民法院执行的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华盟鲲鹏(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财产保全事宜,依据(2020)湘0921行保6号之二行政裁定书,于2020年6月11日立案实施,根据上述裁定书的内容,冻结被申请人华盟鲲鹏(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现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为保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