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10日讯(记者 李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好欢螺关联公司柳州市得华食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罚7万元。
处罚事由为,2021年7月14日8时50分左右,在柳州市鱼峰区洛园路16-2号柳州市得华食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重伤。经查,上述公司从业人员未持有相应特种作业资格从事电工作业;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行政处罚依据为,上述公司从业人员未持有相应特种作业资格从事电工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决定该公司给予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给予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综上,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合并罚款7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柳州市得华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晓献。据该公司官方网站介绍,公司拥有柳州袋装螺蛳粉品牌——好欢螺袋装螺蛳粉,并成立柳州好欢螺食品有限公司全权对其进行推广及销售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