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载体建设结果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挂钩,开展节水项目小额贷款贴息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节水贷”业务,在年用水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单位中推行水务经理制度。这是山东省水利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落实和完善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中的部分内容。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郭艳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围绕加快建立节约集约用水促进机制,山东集成了表彰奖励、资金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价格调节等各项激励政策,确保激励节约用水各项规定全面落实见效。
据悉,山东将对国家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市、区)和省级以上节水载体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引导重点用水领域和行业培育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在重点用水领域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将节水载体建设结果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挂钩。
山东还将探索开展节水项目小额贷款贴息试点,给予小微企业节水服务项目短期贷款利息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节水贷”业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和节水服务项目等提供贷款支持。同时,完善水资源市场化交易流转机制,在年用水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单位中推行水务经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