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1月23日电(记者 施钱贵)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2021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其中,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家餐饮店内使用的菜单标示有“野生小河虾”“野生小河鱼”等字样,并在厨房冰箱内发现袋装的“小河虾”和“小河鱼”。经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调查,“野生小河虾”“野生小河鱼”字样是为了吸引顾客,购进的“小河虾”“小河鱼”均未查验合格证明、未收集进货票据、未作进货查验记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发布虚假广告,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2021年6月5日,铜仁市碧江区市场监管局与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铜仁市碧江区清水塘九龙洞鱼馆实施检查,查获当事人违法收购的野生鲶鱼一条共1.25千克。经查明,6月3日,当事人以60元每千克的价格从附近非法进行生产性捕捞的渔民手中购进鲶鱼一条,经铜仁市碧江区农业农村局鉴定为野生鱼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停止收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自2020年7月贵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共查处案件12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