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铭贤
《河北省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印发实施。《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河北省将推动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共设置主要指标19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1项,预期性指标8项。
据了解,19项指标涵盖绿色发展、生态建设、环境质量、协同治理等4个方面。在环境质量方面共有3项约束性指标,分别为: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5%,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64.8%。
根据《规划》,河北省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将全省分为环京津生态过渡带、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低平原生态修复区、沿海生态防护区5个区域。
“十四五”时期,河北省将加快推进雄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建成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优先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战略,高起点建设张家口首都“两区”,高标准推动承德可持续发展,高水平保护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加速构建区域绿色协调发展格局,共建共享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
在系统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方面,河北省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京津冀跨界河流、重要农副产品输出地、环渤海区域为重点,全面提升京津冀大气、水、土壤和海洋环境质量,严控生态环境风险,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在持续深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方面,河北省将牢固树立生命共同体理念,强化整体性、协调性和多元化的区域合作,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步伐,营造有利于京津冀区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协同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