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2021年家用燃气用具和防爆电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其中,家用燃气用具抽查结果分析显示,本次抽查共对431家企业生产的435批次家用燃气用具产品进行了检验,涉及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燃气灶、燃气采暖热水炉3种产品,发现3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1%。该类产品近三年整体不合格发现率为11.1%、9.5%、7.1%。该类产品中,燃气采暖热水炉不合格发现率最低,为1.4%。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据了解,本次家用燃气用具抽查涉及广东、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市),其中产业聚集区广东省抽查了361批次,占抽查总数的83.0%,广东省的不合格发现率为7.8%。家用燃气用具的检验项目分为安全性能指标和使用性能指标,安全性能指标包括燃气系统气密性、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等,使用性能指标包括热效率等。
从各种产品的抽查情况来看,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共抽查9个省(市)137家企业生产的137批次产品,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8%,较上次抽查下降1.7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涉及火焰稳定性、热效率、防干烧安全装置、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热水产率、接地措施等。
家用燃气灶共抽查10个省(市)224家企业生产的228批次产品,其中1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9%,较上次抽查下降3.1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涉及热负荷、干烟气中浓度、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燃气导管。
燃气采暖热水炉共抽查8个省(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较上次抽查下降0.6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涉及水温限制装置、温控器故障。不合格原因是该批次产品在组装时误将本应安装在出水端的安全限温器安装在回水端,造成出水温度过高,且出厂检验时未发现安装问题,导致产品不合格。
据悉,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企业,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同时还将开展质量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的质量技术帮扶等工作。
节选自《2021年家用燃气用具和防爆电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