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10日讯(记者杜丁 见习记者安荻)据天眼查App显示,12月8日,丽都整形美容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权冻结信息,被执行人为公司董事游宗武,冻结股权数额为2940万人民币,冻结期限至2024年12月。
记者注意到,该冻结关联案件为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相关合同纠纷,一审原告为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吴新华等人,一审被告为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游宗武,游志磊等人。相关案由为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合同纠纷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020年2月14日,游志磊、游宗武因该案件被执行约1.08亿;2020年04月08日,游志磊、游宗武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相关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实施相关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2021年10月22日,两人执行标的为507715并被限制消费。
资料显示,丽都整形美容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7月07日,设有医疗美容科等,于2015年11月24日在新三板挂牌,2018年06月终止挂牌。
乔德军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游宗武为持股40.66733%的大股东,游志磊为公司董事。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6.59061%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游宗武第一次被司法协助,2021年08月18日,游宗武被司法冻结股权数额203.8964万元,冻结期限至2024年08月17日;2018年12月29日,游宗武被司法冻结2940万元,冻结期限为2021年12月28日。此外,公司的另外两名董事张蒂、游志鹏亦均存在司法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