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16日讯 今日,宿州银保监分局公布一则的行政处罚信息,徽商银行宿州分行因下辖支行存在信贷资金回流行为等被罚款30万元,另有2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处罚信息显示,徽商银行宿州分行下辖支行存在信贷资金回流行为,宿州分行应负管理责任。其中,萧县支行、纺织路支行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在徽行账户,用于归还本行贷款。王雪洁时任徽商银行萧县支行行长,作为支行的最终决策人、贷款的经营主责任人,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梁强时任徽商银行纺织路支行行长,作为支行的最终决策人、贷款的经营主责任人,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