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昨天(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规范信用卡业务经营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的考核指标。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而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超过这一比例的银行不得新增发卡。
《通知》还要求,在确定客户信用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已经在其他银行获得的信用卡授信额度。银行应当充分披露用卡风险、投诉渠道和解绑程序,不得与违法违规进行数据处理的机构开展合作,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
银保监会创新部副主任 蒋则沈:防范过度授信,防范多行给单一的持卡人或者单一的对象重复授信、重复发卡,避免给消费者过度增加杠杆,过度透支未来。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 曾刚:定价要合理,信息披露要透明。一方面是我们信用卡持卡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好地保护,另一方面银行的行为、收费标准也有助于逐渐统一,让市场竞争更加规范。
息费披露不清晰 诱导分期等将被重点整治
在当前信用卡领域的消费者投诉中,有不少都涉及到信用卡的利息以及手续费等问题,还有不少消费者投诉被诱导对账单进行分期后,才发现所谓的零利率分期其实还会被收取高额的手续费。这些问题也正是这次《通知》所要规范的重点。
针对部分银行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模糊实际使用成本,以及不合理设置过低的账单分期起点或不设起点,不经客户自主确认就实施自动分期等问题,《通知》都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银保监会创新部副主任 蒋则沈:不能用手续费的方式来加重客户的利息负担。利息就是利息,其他的费用就是费用,二者不能混同。
一些持卡人曾经遭遇过几十元的消费也被银行工作人员诱导进行分期还款的情况。对此,蒋则沈表示,这类现象正是《通知》规范的重点,分期业务应当明确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
银保监会创新部副主任 蒋则沈:分期方面的话,不能对一些小额的分期(业务)也做无限度分期,也不能在已有的分期上再叠加分期。
《通知》还明确,违约或逾期客户负担的息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对应本金。也就是说,假如你的信用卡单次消费了1万元,如果你违约逾期了,不算本金,最后负担的各种利息、违约金等总额将不能超过1万元。
银保监会将创新试点线上信用卡业务
除了规范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经营行为,银保监会在《通知》中还明确,鼓励信用卡业务进行创新,线上信用卡业务即将进行试点。
银保监会创新部副主任 蒋则沈:因为我们现在传统的信用卡还有很多的环节需要在线下环节要完成,也增加了一些办理的成本,未来的话我们将在这一块进行积极探索。我们还将积极地开展线上信用卡的创新试点工作,支持和鼓励有条件、有专业实力的商业银行参与到信用卡的线上化发展的创新活动中来,为广大的消费者持卡人提供便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