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 深交所昨日对立讯精密(002475.SZ)下发监管函显示,立讯精密12月3日披露《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其中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量、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等数据不准确,导致立讯精密在办理相关期权注销及登记业务时出现错误。立讯精密分别于12月13日、12月24日进行了补充更正。
立讯精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条的规定。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要求立讯精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立讯精密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自主行权数量的更正公告》显示,立讯精密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放弃及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共2,077,254份;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三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011,822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等待期内,有47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B,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70%(共计395,213份);剩余30%(共计169,411份)的股票期权不可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因立讯精密工作人员测算失误,误注销了上述47名考核结果为B的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数量的70%(误注销数量共计225,802份),导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与实际不符。
经核算,在立讯精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等待期,有4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放弃,应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所有股票期权;3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C,应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所有股票期权;47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B,应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30%股票期权,本次应注销股票期权总数量由2,077,254份变更为1,851,452份。
经核算,在立讯精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等待期内,165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满足行权条件,其中,1,603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A+或A,可行权比例为100%;47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B,可行权比例为70%。上述1,650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0,011,822份变更为30,237,624份(变更的225,802份股票期权待我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行权)。
立讯精密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显示,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1650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0,237,624份,行权价格为10.17元/股(因工作人员测算失误,误将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登记为30,011,822份,现针对此情况进行更正,补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225,802份;除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外,其余内容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