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6日讯(记者王嘉浩)日前,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002638.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财务总监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梁金成、邓军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据了解,《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在信息披露方面,勤上股份存在未如实披露与控股股东未完全分开情况、对关联方的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如实披露煜光照明大额信托资金去向情况、部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原子公司增资协议变更情况、子公司审计报告披露不完整7项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在财务核算方面,勤上股份子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会计核算不规范,煜光照明自2017年开始为其提供LED相关产品委托加工服务。2019年1-11月(煜光照明出表前),煜光照明共确认营业收入6096.66万元,但各月的毛利率波动较大。其及煜光照明均未保留相关委托加工业务记录,也没有员工工作记录和待加工材料出入库记录以证明业务的发生,双方确认的收入与成本缺乏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在内幕信息管理方面,勤上股份在2020年终止收购NITEducationGroup(中文名爱迪教育)100%股权及收购上海澳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中,未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述情形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
此外,梁金成作为勤上股份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邓军鸿作为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梁金成对公司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邓军鸿对除内幕信息管理方面问题以外的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以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梁金成、邓军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广东证监局表示,勤上股份应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勤上股份表示,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规范意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此外,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勤上股份还发布《关于落实“双减”限价举措对全资子公司龙文教育经营影响的风险提示公告》,其表示,鉴于龙文教育占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比重已经超过50%,教育培训行业的政策变化将对龙文教育和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产生的影响较大。
公告显示,龙文教育是当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之一,作为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随着各地政策的落地,龙文教育在收费定价、教学时长、广告管理等方面均受到进一步限制,加上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不得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以上限价措施将对龙文教育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受“双减政策”影响,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对收购龙文教育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4,900.0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收购龙文教育形成的商誉可回收金额为19,432.59万元,该剩余部分商誉未来仍存在部分或全额减值的可能性,最终减值情况以公司2021年度年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