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19日讯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汇安好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汇安好房”)因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被处罚3万元。
据悉,汇安好房于2021年10月1日与朝阳区弘燕山水文园27号楼某房屋所有权人王某某等签订了《房屋出售/出租委托书》,为该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并针对该套房屋,于2021年10月8日通过安居客网站对外发布了一条名称为“山水文园五期 3室 2厅 284.31平米”的出售房源信息。
经查,该房屋于2021年11月25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汇安好房在与上述房屋业主签订委托书及在网上发布该房屋信息时,该房屋还未取得权属证书,属于禁止交易的房屋,汇安好房上述行为已构成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且该公司具体从事该房屋经纪业务的人员及房源信息发布人既不是房地产经纪人也不是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汇安好房的注册地址与21世纪不动产一门店地址一致。随后记者致电21世纪不动产总部,相关工作人员确认汇安好房为其加盟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