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记者安然 朱玲)19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人民银行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修订《反垄断法》,完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配套规则。同时提出加强金融领域监管,将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并重申平台企业应断开支付工具与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依法治理支付过程中的排他或“二选一”等行为。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更多是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基于防范金融风险监管的目的,预计后续大型平台企业入股金融机构的监管会进一步趋严。
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
在完善治理规则方面,《意见》提出修订《反垄断法》,完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配套规则。要求完善金融领域监管规则体系,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4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相继联合约谈了蚂蚁集团、腾讯集团等14家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强调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等。
目前大型平台企业大多数都有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尤其是蚂蚁集团和腾讯集团,囊括了大部分含金量高的金融牌照。具体而言,蚂蚁集团已控股或参股了第三方支付、消费金融、小贷、民营银行、个人征信、保险经纪、公募基金、基金销售、融资担保、财产保险、商业保理等多张牌照;腾讯控股或参股了第三方支付、小贷、民营银行、保险经纪、保险代理、基金销售、财产保险、个人征信等多张牌照。
《意见》明确指出,要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加强穿透式监管,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督促平台企业及其控股、参股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资本金和杠杆率要求。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高级研究员高佳卿博士接受中国网财经采访时也表示,预计未来平台相关战略投资会受到一定限制,“不会轻易被允许进入。”
据财新近期报道,腾讯或将金融科技业务板块拆分独立出来,以满足金控集团单独接受央行监管及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要求。根据央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不低于所直接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50%。
断开支付工具与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
在加强互联网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监管方面,《意见》强调,强化支付领域监管,断开支付工具与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依法治理支付过程中的排他或“二选一”行为,对滥用非银行支付服务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加强监管,研究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
央行行长易纲曾公开表示,支付机构渗透进入金融领域,提供保险、小额信贷、基金等多种金融产品,提高了金融风险跨产品、跨市场传染的可能性;大型金融科技公司“赢者通吃”的属性可能引发市场垄断、降低创新效率等。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时建中表示,支付领域的排他行为,在我国数字市场中表现得较为普遍,这既表现为在线支付工具对传统支付手段的排斥,也表现为不同在线支付工具之间的相互排斥。这种排他行为不仅对消费者造成不便,有时还存在安全隐患,并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去年,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两家平台企业“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此次 《意见》还明确提出,切实贯彻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严厉打击平台企业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超权限调用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从严管控非必要采集数据行为,依法依规打击黑市数据交易、大数据杀熟等数据滥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