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盘后,华铁应急(603300.SH)发布公告,上交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公告显示,华铁应急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不及时,重大项目进展披露不及时,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等违规行为。
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不及时
2021年5月19日,华铁应急披露拟将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铁建筑支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支护)51%的股权转让给浙江屹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屹圣),转让价格为12,649.53万元,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9%。公司同时披露,浙江屹圣系浙江优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优吉)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浙江屹圣购买华铁支护相关股权的资金来源于借款,公司原副总经理周伟红为该笔交易协调资金,并提供了连带担保,本次交易系周伟红联合他人以浙江屹圣名义受让华铁支护。2021年9月,周伟红与浙江优吉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浙江优吉将浙江屹圣51%的股权转让给周伟红,并约定浙江优吉付清借款合同的全部债务后再支付股权转让款。
上述交易发生时,周伟红离任公司高管未满12个月,该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披露为非关联交易,且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不准确。
重大项目进展披露不及时
2017年5月,华铁应急披露公告,公司中标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某项目,总投资为12.25亿元。2018年3月,公司披露项目终止的进展公告,并要求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建投公司)返还已缴纳的项目实力保证金以及公司首次中标后已前期投入的其他费用。
2018年6月25日,公司与安阳建投公司就前期的项目保证金及相关利息事宜签订了还款协议书,约定最迟不超过2019年4月30日偿还所有本金及利息。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共计收到安阳建投公司8000万元本金及845万元利息,仍有2000万元本金及对应利息未按期归还。截至2021年3月31日,安阳建投公司对公司的欠款已全部结清。
华铁应急未就2018年6月25日的补充协议及后续事项披露进展公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
2020年末,华铁应急控股子公司浙江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铝)应收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建设)账款原值为469.7万元。根据浙江恒铝和东旭建设签订的合同收款政策,东旭建设于2020年末1~2年账龄部分应收账款204万元均已逾期,公司截至2020年末计提的坏账减值为37.57万元,未充分反映实际信用损失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另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胡丹锋亲属在内的多名外部人员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在公司及子公司从事财务、人事等工作,但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
上交所认为,华铁应急及相关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相关人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因此决定对华铁应急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胡丹锋,财务总监张伟丽,董事会秘书郭海滨、张守鑫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华铁应急主要从事设备租赁业务,提供建筑维保设备,建筑支护设备和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及配套服务。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1月20日收盘,华铁应急报13.35元/股,总市值12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