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21日讯(记者 王嘉浩)日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601020.SH)发布公告称,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道衡投资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西藏证监局行政处罚共计710万。
据了解,2021年9月15日,西藏证监局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华钰矿业及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2021年12月30日,调查完毕,华钰矿业收到西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近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ST华钰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和未及时披露道衡投资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两项下违法事实。
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中。华钰矿业2017年半年报、年报,2018年半年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刘桂英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西藏开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开恒)、西藏诚康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诚康)由刘桂英直接控制,西藏开恒、西藏诚康即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西藏开恒、西藏诚康与华钰矿业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华钰融信经贸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销售总金额为17,688.71万元,占华钰矿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为11.51%,2017年销售总金额为38,910.26万元,占华钰矿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为25.32%;2018年上半年销售总金额为16,016.61万元,占华钰矿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为8.86%,2018年销售总金额为31,989.86万元,占华钰矿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为17.7%。
同时,因刘桂英担任华钰矿业持股5%以上的股东即道衡投资的董事兼总经理,且为时任华钰矿业董事长刘建军之妹,但道衡投资、刘建军未按规定及时向华钰矿业董事会报送西藏开恒、西藏诚康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在未及时披露道衡投资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中。2020年6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道衡投资持有的华钰矿业流通股57,683,027股,占华钰矿业总股本10.4%。2020年9月2日、9月16日、9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3次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对上述股权进行司法拍卖,但华钰矿业未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道衡投资未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12月30日,道衡投资向华钰矿业报送《关于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告知函》。
此外,华钰矿业未立即披露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2021年2月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分3笔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对道衡投资持有华钰矿业30,000,000股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占华钰矿业总股本5.4%,但华钰矿业未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道衡投资未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西藏证监局认为,华钰矿业2017年半年报、年报,2018年半年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应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华钰矿业时任董事长刘建军、时任总经理徐建华、财务总监邢建军是对华钰矿业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华钰矿业未立即披露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华钰矿业时任董事长刘建军、时任总经理徐建华、董事会秘书孙艳春是对华钰矿业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道衡投资未按规定及时向华钰矿业董事会报送西藏开恒、西藏诚康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应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道衡投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建军,董事兼总经理刘桂英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道衡投资未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应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予以处罚。道衡投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建军,董事兼总经理刘桂英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对道衡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华钰矿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对刘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对刘桂英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徐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孙艳春处以60万元罚款;对邢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此ST华钰表示,上述处罚不会对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同时,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也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资料显示,ST华钰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ST华钰卷入了叶飞爆料的“市值管理”事件,并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被要求对相关事项予以核实。此外,截至2022年1月18日,道衡投资持股比例已降至16.4734%。